珠海市西坑尾垃圾填埋场存量飞灰螯合物外运项目装车服务询价
发布时间:
2026-05-14
一、项目概况
1为全面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要求,妥善处置西坑尾垃圾填埋场堆存的飞灰螯合物,切实防范环境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及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要求及相关标准规范,根据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呈批表(办文编号:珠办会函〔2026〕19号),拟对珠海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西坑尾垃圾填埋场C区(扩容)集中堆存的(填埋统计数量,以实际发生外运处置计量为准)飞灰螯合物采用跨区域转运至省内合规危废填埋场安全处置,确保飞灰螯合物按《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8-2019)规范填埋,逐步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2交货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创源路88号,珠海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西坑尾垃圾填埋场。
3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10日前完成。
4工作量:
序号 | 废物名称 | 废物类别 | 废物代码 | 数量(吨) | 处置要求 |
1 |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 | HW18 | 772-002-18 | >30000 | 满足《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 |
危废堆存现状:西坑尾垃圾填埋场C区(扩容)飞灰螯合物堆存状态为集中堆存,存在吨袋破损(或缺失)情况。
5 询价项目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 1 | 一、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为堆存现场的飞灰螯合物装车等相关现场服务,主要包括: 1.提供飞灰螯合物现场装车全过程实施方案。 2提供飞灰螯合物装卸机械设备。 3.提供重新包装所需的吨袋。 4.提供符合规范要求的危险废物标签并张贴于吨袋上。 5.提供日覆盖用的防雨布和终场覆盖用的1.0mmHDPE膜。 6.负责飞灰螯合物开挖、包装、装车。 7.负责清理散落的飞灰螯合物并重新装袋。 8.负责作业现场安全、环保管理(含臭气控制)及现场环境清洁。 9.负责项目全部飞灰螯合物运输完毕后恢复堆体覆膜。 10.负责作业现场除臭工作 11.提供装车过程影像资料。 |
★ | 2 | 二、项目适用标准、规范及技术要求: 项目执行过程中需符合以下标准、规范:《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2042-2014)、《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版)、《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和《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19)及《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941-2018)。 如果没有提及的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如上述标准有差异的,应采用最严格的、最新的、最有利于实现采购人项目目的的标准。本采购需求所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条文,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相关国际标准和本规范要求的优质产品及其相应的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均满足其要求。中标供应商应对提供的服务负有全责,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低于合同(采购需求)规定的标准时,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随时进行更换,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自负。除非特别说明,本采购要求中所有技术指标均按照合同(采购需求)标准执行。 |
| 3 | 三、处置项目具体要求: (一)飞灰螯合物装车要求: 1.★包装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包装的标准(如GB 12463《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并张贴符合规范的危险废物标签。 2.飞灰螯合物应采用符合要求的机械开挖和装车。 3.作业过程中,需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指挥。 4.每日作业前需打开覆盖膜,作业面积控制在约500㎡。每天作业结束后,需用防雨布覆盖并压实,收集撒落的飞灰螯合物装入吨袋。 5.作业应遵循自上而下、自外向内的原则,从堆体顶部逐层作业,以防堆体垮塌。 6.中标供应商自备充足的吨袋。 7.作业时散落的飞灰螯合物需装入吨袋运走。 8.项目完成后,作业场地需由中标供应商用双光面HDPE工膜(GH-2S)(规格为50mX6m,厚度1mm,颜色为黑色)覆盖。 (二)意外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1.必须制定飞灰装车全过程的应急预案(包括环境污染应急预案、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情况下的应急预案),并报采购人备案。 (三)其它要求: 1.双方需签订安全环保文明服务协议,明确各自在安全环保方面的具体职责。 2.工作人员食宿:中标供应商自行解决本服务项目过程的食宿。 3.严格按合同,在约定时间内将全部飞灰螯合物安全、环保、合规施工,无安全、环保事故。 4.项目实施过程中每天完工后完成覆膜覆盖工作,做好现场卫生清洁工作。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
6 资质要求:企业规模须为“小微企业”,且企业人员小于100人。
二、安全约定及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遵守客户现场的相关环境以及安全管理规定,服从指挥;乙方在装袋、装卸过程中导致吨袋破损,造成飞灰外泄、逸散等情形由乙方负责重新收集清理飞灰,并承担所有环保风险。如乙方在装袋、装车卸过程中造成任何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应按国家、广东省废物处置法规、技术规范(包括且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 1134—2020)、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令第23号)等)及甲方要求,履行好现场作业方义务,做好依法依规作业,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3、合同任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停止并纠正违约行为,经守约方提出纠正后在10日内仍未予以改正的,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造成守约方经济以及其他方面损失的,违约方应予以全面、足额、及时、有效的赔偿。
4、合同任一方无正当理由撤销或者解除合同,造成合同对方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三、附件
1、装车投标单价报价表
序号 | 废物名称 | 废物类别 | 废物代码 | 数量(吨) | 投标未税单价 (元/吨) | 投标含税单价 (元/吨) |
1 |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 | HW18 | 772-002-18 | >30000 | | |
报价截止时间:2026年5月21日17:00时;
报价文件数量:一式贰份(请注明正、副本)
报价文件请盖章密封后顺丰快递或送至: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梁化镇石屋寮南坑,惠州东江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部 徐小姐收 0752-8964100-8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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