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东威-首期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报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水土保持相关服务
发布时间:
2026-02-04
一、前言
为规范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明确工作内容、技术标准、资格要求及成果交付等事项,确保工作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与技术规范,保障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合法合规推进,特制定本技术规范书。本规范书作为委托方与服务方开展相关工作的依据,服务方应严格遵照执行。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广东省危险废物综合处理示范中心首期工程
2、项目地址:项目建设地址在惠东县梁化镇石屋寮林场。
3、项目规模:首期工程建设规模为年处理危险废物能力5万吨,建设内容包括安全填埋场工程和焚烧处理工程。其中安全填埋场工程年处理能力4万吨,焚烧处理工程年处理能力1万吨。编制范围包含ABCDEF共6个单元。
三、服务内容及范围
(一)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服务
开展项目现场勘查、地形地貌调查、土壤侵蚀现状监测、周边生态环境调研等基础工作;收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地质勘察报告、规划红线图等相关资料;结合项目建设特点及区域水土保持要求,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防治目标、防治措施、监测方案、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等内容;组织报告专家评审,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完善报告,直至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取得审批同意文件。
(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服务
开展水土保持设施完工情况现场核查,重点查验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及临时防护措施的实施数量、质量与运行效果;收集施工过程影像、监理日志、监测季度报告、工程结算等过程资料,整理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基础档案;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涵盖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水土流失防治效果、六项指标达标情况、监理监测结论、运行管护责任落实等内容;组织验收会议,邀请专家及水行政主管部门代表对验收报告进行技术评审;根据意见修改完善并完成项目公示;协助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备案回执,配合后续整改工作直至验收合格。
四、技术标准及要求
(一)执行标准及规范
本项目各项工作严格遵循以下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规范、规章及文件要求,若有最新修订版本,按最新版本执行: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18)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50434-2018)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GB/T16453-1996)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效益计算方法》(GB/T15774-1995)
《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2007)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与评价标准》(GB/T51240-2018)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规程》(GB/T22490-2016)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2023年)》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20】161号)
《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版)》
广东省《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若干措施》
其他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有效标准、规范及文件。
(二)核心技术要求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编制单位实施,编制内容、深度及技术水平需满足上述标准规范要求,最终成果以提交合格的报告、专家评审意见及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文件为准。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验收工作的技术组织、流程及成果需符合上述标准规范及地方要求,最终以提交合格的验收鉴定书、验收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并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回执为完成标准。
五、投标人(服务方)资格要求
投标人需满足以下全部资格条件,方可参与本项目服务投标,投标时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原件扫描件备查:
1.法人资格: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具备开展本项目服务的经营范围。
2.信用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人须具备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颁发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4.专业能力:配备专业的技术团队,团队成员需具备水土保持相关专业职称或从业资格,熟悉本项目所在区域水土保持政策及技术要求,具备完成项目服务的专业能力。
六、服务期限
1、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自合同签订且资料齐全之日起_20_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告编制并提交评审,_10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审修改并取得行政许可决定书。
2、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自合同签订且满足验收条件之日起_20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报告编制,30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专家评审及成果报备,取得验收回执。
七、成果交付与归档要求
服务方需按以下要求提交全部成果,确保成果规范、完整、可用:
1. 纸质成果:《广东省危险废物综合处理示范中心首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广东省危险废物综合处理示范中心首期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各2份,彩色打印,按规范装订成册,并加盖服务方公章。
2. 电子成果:提供与纸质版内容一致的完整电子文件(含可编辑文档及PDF版本)。
八、报价要求
1、报价范围:本项目报价涵盖本规范书约定的全部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后续技术服务、成果交付、归档协助及相关税费、人员费、差旅费、办公费、专家咨询费、资料打印装订费、电子成果制作费等全部费用,委托方不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2、报价原则:投标人需结合本项目特点、服务内容、技术要求及自身实力,按照国家及广东省相关收费标准(《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等),合理报价,报价需真实、合规,不得低于成本价竞标,也不得恶意抬高报价。
3、报价方式:本次报价采用固定总价报价方式,一旦中标,报价不作调整(除本规范书明确约定的可调整情形外,如服务内容增加、服务期限延长等,调整方式需经双方书面确认)。
4、报价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90日历天,报价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擅自变更报价或撤回投标文件。
5、其他要求:中标人的报价即为合同价,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服务方自身原因导致的费用增加,由服务方自行承担;因委托方原因导致服务内容变更或服务期限延长的,费用调整需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合同。
6、报价文件递交时间:盖章报价文件一式贰份,请于2026年2月9日12点前密封快递至我司(惠州东江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梁化镇石屋寮南坑,采购部 徐小姐 0752-896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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