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东威-危废运输专项招标询价


发布时间:

2025-09-05

惠东威-危废运输专项招标询价

第一章 项目概况

 

现因业务发展需要,委托供应商在合同有效期间内负责我司的危险废物运输(含返回包装物等)以及包装、装卸业务。合作标准依据:国家标准《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 6944-2012)、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42号)等法律法规。具体货物运输、收集及装卸价格由双方另行商定或以附件形式列出。

1.2交货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梁化镇石屋寮南坑惠州东江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1.3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

1.4标段情况:本项目按实施区域及车型划分以下3个标段,划分情况如下:

标段名称

实施区域

车型

废物名称

预估运输量

运输报价

(元/吨)

标段一

珠海市斗门区

厢车/高栏车/挂车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

5000吨


 

标段二

中山市民众区

厢车/高栏车/挂车

废水处理污泥

1500吨


 

标段三

江门市新会区

厢车/高栏车/挂车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

6000吨


 

注:1、本项目为框架采购,招标人不承诺满额执行,最终以实际发生量为准;每车次运输保底量为25吨/车。

2、本项目各标段允许兼投兼中。

 

第二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运输服务

我司现负责经营、管理广东省危险废物综合处理示范中心项目一期工程,为全省提供危险废物的处置服务。

现因业务发展需要,委托供应商在合同有效期间内负责我司的危险废物运输(含返回包装物等)以及包装、装卸业务。合作标准依据:国家标准《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 6944-2012)、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42号)等法律法规。具体货物运输、收集及装卸价格由双方另行商定或以附件形式列出。

二、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07月31日。

三、团队要求:

1. 资格要求

1.1投标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1.2 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运输范围应包括但不限于“危险废物”类别。

1.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1.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1.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2. 人员要求

投标人应依法足额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装卸管理人员、驾驶员、押运员等,其中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需要配备1名,专职危险废物运输服务团队人数不得低于10人。

注:以上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及近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安全管理人员须提供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管理人员证书、装卸管理人员须提供从业资格证书、驾驶员与押运员须提供相应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

四、车辆要求

投标人需拥有自营可用的危险废物运输车辆至少8台(须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投标人的运输车辆皆已上牌并安装全球定位装置,并已获取当地交通局颁发的《道路运输证》(车辆行驶证)。

投标人应对运输车辆定期做年审及车辆技术检测,抽查车辆技术检测报告,车辆技术等级应达到一级。如有罐车,应对罐体做定期检测,抽查罐体检测报告。

投标人应对车辆定期做维护保养工作,并记录。

投标人应对运输车辆行驶过程做实时监控。

五、包装、运输办法及费用计算

需根据我司的运货通知来安排相应的人员、工器具和运输车辆,总费用按双方商定的价格结算。包装、装卸、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杂费均由供方承担(如需特殊装卸工具及用具按照报价单中备注项目计算)。详细计费办法需在包装、运输计费价格表中体现。

六、结算方式

1、为防范因供方违章操作带来的安全和环境风险,供方在履行合同前需先向我司缴纳履约保证金5万元(人民币伍万元整),合同期内供方如未发生运输安全及危害环境事故,或积极主动承担过错责任、现场处理及善后工作成效良好,则该保证金在合同到期后退还;否则此保证金我司将予扣除以作事故应急之用,且费用若有不足部分再由中标人负责。

2、中标人每月初向我司提交上月(每月统计截至时间为上月26号至本月25号)总费用统计报表(对账单),其中应包含每次运输的货物来源及数量、里程、操作人员姓名、起运/拼货/到达的时间地点、运费额及计算书等详细信息;我司收到上述资料核实确认无误后通知中标人开票(双方需在7个工作日内对账,收到中标人开具的收款发票及付款申请后,在 45个日历日内支付该批费用。

七、托运及到货时间、地点

我司将根据具体情况,提前12小时以上,以《收运申请表》的形式,把详细的装货/运输时间、地点和到货时间、地点通知中标人。

八、车辆安全配置

1、承运车辆均配置GPS全球卫星定位仪、行车记录仪等安全行车监控系统,并实施24小时全天候监控。

2、中标人授权我司对其运输过程进行监控(提供GPS账户和密码并在我司指定电脑上安装)。

3、随车附2条备用轮胎及必须的消防设施,确保正常运输。

4、承运车辆附有倒车警报系统及倒车照明装置。

5、进入我司厂区内,承运车辆必须佩戴防火罩。

九、操作过程的质量及安全要求

1、无论是我司提供包装或我司委托中标人包装时,中标人的所有操作过程均应严格遵守《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12463-2009)、国家环保和卫生要求、我司现场管理规定,确保安全。

2、中标人在我司场区外的操作过程中发生的事故责任一律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如进入我司场区后发生事故,则按照双方具体过错情况承担。

3、中标人所有的运输车辆及工作人员均应具备危险货物营运资质,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任何因证照不全或违章操作造成的全部后果均由中标人承担。

4、中标人自行配备必须的劳动保护用品及防护措施(配置最低标准:安全帽、劳保鞋、劳保服、防护口罩),特殊用品由我司协助提供。

5、中标人进入我司厂区的车辆限制49吨以下(车身加货物的总重次);每超重一次罚款人民币50-200元;造成我司厂区道路、设施等损坏的,中标人须承担赔偿责任。

6、中标人的运输车辆进入我司厂区必须按照我司规定的路线行驶,按照我司规定的要求停放,并作好防火防爆措施同时设立警示标示。

十、我司的权利和义务

1、我司应要求客户将各类工业废物分类/集中存放,不可混入其它杂物,并向中标人提供装车所需的提升机械(叉车等)。

2、我司有权随时检查中标人的服务,并向中标人提出限期整改通知。

3、当发生针对中标人的投诉时,我司有知情权。

4、如中标人在操作过程中造成我司财物损失,我司有权要求中标人赔偿。

5、我司在装卸车过程中应安全规范操作,确保中标人运输车辆不受损。

6、我司需及时把货物的详细信息及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以《收运申请表》的形式告知中标人,并为中标人、客户做好关于废物的性状、包装方式、废物的贮存、危险性及客户能够提供的装车协助等沟通衔接工作。

十一、中标人的权利和义务

1、中标人应向我司提供合法有效的危险废物包装运输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中标人需针对危险废物运输的特殊性,制定完善的运作方案,其中应包含车辆的安全配置、内部组织管理架构及责任划分、事故应急预案等基本内容,并接受我司的合理化建议。

2、中标人应按我司的要求将废弃物运至我司指定地点并严格遵守我司的《危险废物运输车辆安全进场要求》。

3、中标人有权要求我司按时支付运输费用。

4、接到我司的限期整改通知后,应积极主动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及时告知我司;发生投诉时,中标人就纠纷有澄清权,我司不得在中标人未进行澄清时单方面做出处罚决定。

5、中标人在提供服务时如损坏了我司或我司客户的设备/设施,应赔偿一切损失;

6、若运输过程中对环境造成污染、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损坏,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但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下列任何原因造成货物上述损失的,中标人不承担违约责任: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货物的合理损耗、我司的过错。

7、中标人如将货物运至错误的地点或接货人,应及时告知我司以防范潜在的风险,并按我司的临时通知要求限期无偿改运至我司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逾期到达,中标人应偿付逾期交货违约金,违约金额为本次运费的30%。

8、中标人应按我司《收运申请表》的要求配备足够的驾驶/押运员和劳务人员,全方位满足我司和我司客户的需求。

9、中标人必须长期保有我司的货物秘密和商业秘密,不得将任何货物和商业信息透露给第叁方。

10、接到我司《收运申请表》且中标人已确认承运后,中标人需在12小时内做出响应;如果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满足我司要求,需我司自行解决而导致运费超支时,超支部分由中标人承担;如中标人超出规定时间才做出响应,我司许可其继续承担本次运输任务时,应比照违约交货将本次运费核减30%。 

11、当发现我司客户危废品的包装不符要求时,中标人应与我司客户作必要沟通,如我司客户无意配合,中标人应第一时间知会我司,以便我司及时与客户沟通及作出相应处理(承运、拒运或其他),中标人应予以配合。

12、中标人应按照要求及时使用手机端对电子联单进行扫码确认,禁止延迟扫码,避免错扫。

十二、相关违约责任

1、车辆及安全配置没有达到运输危险货物要求的,我司有权每次处罚人民币200元;

2、人员不遵守我司所指定客户工厂厂规纪律、损坏客户财产或与客户发生口角的,除按客户要求支付客户赔偿、处罚外,我司有权每次处罚人民币100~500元;

3、未按约定及时到达收货地点,造成客户投诉的,我司有权每次处罚人民币50-200元;

4、中标人人员不按危险品运输操作要求的,我司每次处罚人民币200元;

5、中标人或者中标人人员违反前述1、2、3、4项之一(具体罚款金额参考惠州东江威立雅厂区违规行为处罚条款),服务履行期间累计达到三次的,我司有权提前解除本服务,造成我司发生损失的,中标人还应予以赔偿。

6、若运输过程中对环境造成污染、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损坏,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但在符合法律和服务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下列任何原因造成货物上述损失的,中标人不承担违约责任: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货物的合理损耗、我司的过错。

7、如中标人的原因造成联单错误、作废的情况,我司有权每次处罚人民币50~200元,所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中标人负责承担。

十三、争议解决

双方如发生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可向我司所在地有关仲裁机构申请裁定,或向我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报价文件提交

盖章密封报价文件(报价文件需包含不限于报价表、公司资质文件、车辆资料)请于2025年9月11日17:00前顺丰快递或送至我司,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石屋寮南坑,惠州东江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部徐小姐收 0752-896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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