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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危险废物综合处理示范中心一期焚烧工程新增医疗废物处理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告(第一次)

广东省危险废物综合处理示范中心一期焚烧工程新增医疗废物处理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告(第一次)

  • 发布时间:2020-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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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危险废物综合处理示范中心一期焚烧工程新增医疗废物处理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告(第一次)

  • 分类:公司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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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0-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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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的相关规定,现对广东省危险废物综合处理示范中心一期焚烧工程新增医疗废物处理扩建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具体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广东省危险废物综合处理示范中心一期焚烧工程新增医疗废物处理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梁化镇石屋寮林场

  建设内容:惠州东江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作为广东省危险废物综合处理示范中心一期项目的建设运营单位,积极响应国家、省委、省政府的号召,拟对示范中心一期焚烧工程进行扩建,新增处理医疗废物(HW01)6000t/a,本次扩建后一期焚烧工程处置类别为:HW01医疗废物、HW0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09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HW11精(蒸)馏残渣、HW12染料、涂料废物、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HW16感光材料废物、HW21含铬废物、HW35废碱、HW48有色金属冶炼废物、HW49其他废物、HW50废催化剂类共13类,扩建后一期焚烧工程年处置规模为26000t。本项目新增员工10人,主要为医疗废物卸货、转移、进料以及车辆、周转箱消毒清洗等,年工作时间为330天,每天2班,每班12小时。

  现有项目概况:广东省危险废物综合处理示范中心包括一期工程和二期工程,一期工程包括焚烧、物化、稳定化/固化及安全填埋场。二期工程仅为焚烧工程。示范中心一期焚烧工程已核准经营的危险废物类别为:HW0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09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HW11精(蒸)馏残渣、HW12染料、涂料废物、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HW16感光材料废物、HW21含铬废物、HW35废碱、HW48有色金属冶炼废物、HW49其他废物、HW50废催化剂共12类,日处置规模约为60t,年运行天数为330d,年处置量约为20000t。一期焚烧工程主体工程包括回转窑+二燃室焚烧系统、余热回收系统、烟气处理系统,暂存工程包括1#暂存库和B、C周转棚、废液储罐区。

  现有项目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经废水处理车间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回转窑焚烧线废气采用“SNCR脱硝+急冷脱酸+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器+碱洗+烟气加热器”的尾气净化工艺,后经50m高烟筒排放;1#暂存库废气经微负压收集后经碱洗+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料坑废气收集后作为助燃风进入焚烧系统;粉料料仓粉尘经配套仓顶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无组织排放;物化车间废气经碱洗+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20m排气筒排放;储罐区及多效车间废气经碱洗+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排放;稳定化/固化车间废气经布袋除尘后经18m高排气筒排放。现有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风机、空压机、泵等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消声、减振、隔声、吸声等防治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现有项目焚烧过程产生的危废主要有炉渣、飞灰、湿法脱酸废水混凝污泥、废离子交换树脂和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废布袋,均属于危险废物。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废布袋,以及废离子交换树脂由作焚烧处理;炉渣、湿法脱酸废水混凝污泥进入示范中心一期安全填埋场;飞灰固化后进入安全填埋场。办公、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负责收集清运。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惠州东江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梁化镇石屋寮林场

  联系人:叶经理 联系方式: 0752-8964100-8702; zhicheng.ye@veolia-es.cn

三、环境影响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深圳市汉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3号银华大厦1107室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13570973401; 406362716@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网址: http://125.93.55.211/851.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惠州东江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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